全面解读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要求、过渡期安排及养老金计算规则
累计缴费满15年
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规定,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,累计缴费(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)满15年,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
累计而非连续:允许中途断缴,只要退休前累计满15年即可。
视同缴费年限:包括国家承认的工龄(如1992年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的国企工作年限)。
在职职工必须继续缴费:即使已满15年,只要在职,单位和个人仍需依法缴纳社保直至退休。
根据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,从2030年起,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将逐步提升至20年,具体过渡期安排如下:
退休年份 | 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|
---|---|
2030年 | 15年 + 6个月(累计15.5年) |
2032年 | 16年 + 6个月(累计16.5年) |
2037年 | 19年 |
2039年及以后 | 满20年 |
政策调整将分阶段实施,确保参保人员有充足时间适应变化。建议提前规划缴费年限,避免影响退休待遇。
若退休时缴费不满15年,可按以下方式处理:
北京户籍:可申请延缴至满15年。
非京户籍:需同时满足:
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转入,按居民养老政策领取待遇。
仅限特殊情况(如出国定居),可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。
缴费年限越长、基数越高,养老金水平越高。
按北京平均工资缴费示例:
养老金年度调整时,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.8元(2025年标准),体现长缴优势。
示例:缴费25年
每月增加45元
男性:60周岁
女性:
灵活就业人员:女性50周岁、男性60周岁
职工医保:男缴满25年、女缴满20年,退休后免缴享终身医保
居民医保:需终身缴费,无退休免缴待遇
情形 | 缴费年限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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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9年及以前退休 | 满15年 |
2030–2038年退休 | 15.5–19年(逐步递增) |
2039年及以后退休 | 满20年 |
重要提示:在职人员无论是否满15年均需持续缴费,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满15年后可自愿选择是否继续缴纳。建议根据个人退休计划预留足够缴费年限。
查询实际缴费记录: